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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9月简报

来源:高峰集团 发布时间:2020-10-05

浙江高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复评,被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授予浙江省AAA级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并颁发《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证书》,公示期两年(2020.8.18——2022.8.17)。

浙江高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检测中心,符合ISO/IEC 17025:2017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》(CNAS—CL01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》)的要求,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并颁发《实验室认可证书》。注册号:CNAS L13480)

浙江高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“PE管材测量用多功能对中仪”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颁发《实用新型专利证书》,发明人:严春强、黄英巧、张晓倩、俞越忠。证书号第11181929号,专利号:ZL 2019 2 1956782.0;“超声波对中装置”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颁发《实用新型专利证书》,发明人:金晓松、张晓倩、黄英巧、金建。证书号第11178363号,专利号:ZL 2019 2 1957945.7.